本报讯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《关于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在新兴桥至北窑桥之间道路上通行的通告》,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,新兴桥至北窑桥之间的道路上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。
根据《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》,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,长安街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,由原来的复兴门至建国门桥,延长至新兴桥(不含)至北窑桥(不含)。人力货运三轮车需要穿行新兴桥至北窑桥路段的,可以在允许的路段南北穿行。其它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道路仍按北京市公安局(1995年第11号)《关于加强人力货运三轮车管理的通告》执行。